关于2021年度开放教育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的工作安排

  • 作者:
  • 发布时间: 2021-08-01 10:06:11

根据国家开放大学“创优提质”战略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网上教学工作,促进教学过程落实,提高网上教学质量,激励学生用学习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,按照《西安开放大学关于开展第一届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〔2021〕23号文件精神,学习中心结合网上教学实际,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为保证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,学习中心成立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长:陈晓丽

副组长:李菁

执行副组长:马林

成员:段晓娥、齐凯、张妍、宋瑰君、王浩景

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在教学与督导管理办公室,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、联络工作以及方案制定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(城北)现在籍注册学习的学生

三、评选条件和要求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西安开放大学各项规章制度。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(二)积极参加“国开学习网”(http://www.ouchn.cn/)网上在线课程学习。

(三)学期注册课程2门(含)以上,且注册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。其中,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》课程须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;免修免考成绩、本科补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平均成绩内。

(四)网上学习之星评选以规定时间内学生在“国开学习网学生学习行为统计信息”(包括:在线天数、登录次数、选课数、浏览数、发帖数、回帖数、行为总数等)为依据,其中“在线天数”不得少于30天。

(五)学生学习行为数据获取截止时间:2021年7月10日24:00(2021年春季学期)。

(六)学生经过资格复核后,须提交网上学习经验和心得视频,视频应与本次线上学习主题相关,并符合以下要求:

1.规格要求。视频由候选学生单独创作,创作形式、拍摄体裁不限,但须主题鲜明,内容充实。视频时长需控制在5分钟以内,使用MP4视频格式编辑上交,要求画质清晰、横屏呈现、色彩自然,声音无瑕疵,所配背景音乐、内容与画面相匹配。

2.作品要求。视频作品必须为原创拍摄,作者享有完整版权,如出现版权纠纷等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。

(七)候选学生不得利用第三方软件及其他手段恶意提高数据,干扰学习平台正常教学秩序,如发现即取消该学生评选资格。

(八)学习中心获奖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获奖总人数的20,按排名依次选取。

四、评选时间和流程安排

本次评选活动分两阶段进行。

(一)初评阶段

7月30日前,学校根据国开学习网数据,依次选取候选学生并确定名单,并将名单通知学习中心。

8月31日前,学习中心对所属管理的候选学生进行资格复核,复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部评选办公室(教务处)。因复核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增补。

(二)终评阶段

9月30日前,学习中心提交候选学生网上学习经验和心得视频。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,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,确定评选结果,报评选工作校领导小组同意后,进行公示;经公示无异议后,在11月初完成本次“网上学习之星”的表彰工作。

五、报送材料

学习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学生进行资格复核,复核后填写、报送以下材料至校部评选办公室(教务处):

1.《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推荐表》

(附件1),一式一份。

2.《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汇总表》

(附件2),一式一份。(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)3.学生网上学习经验和心得视频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高度重视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,评选办公室周密安排、各部门协同推进,确保评选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有序开展。

(二)认真实施、确保效果。加强评选工作的沟通协调,落实工作责任人,积极进行资格复核,保证评选效果。

(三)落实过程,加强宣传。注重评选操作过程的规范性,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跟踪、监控和反馈。辅导员加强宣传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积极示范作用。

附件:1.《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推荐表》

      2.《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汇总表》

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(城北)

2021年8月31日